新北市永和區衛生所徵約聘護理師1名|需護理師證書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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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2
職務列等
約聘六等(月薪43399元)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永和區衛生所(新北市永和區秀朗路1段1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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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 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辦理社區預防保健服務及地段管理工作。

2.醫療保健門診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備妥以下文件並於115年6月12日前寄達:新北市永和區秀朗路1段137號/新北市永和區衛生所/林護理長收(未於期限內送達本所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請雙面列印,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格式)

2.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 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相關工作經歷文件影本

《甄選方式》

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料不齊、逾期繳件或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薪資及聘用期限》

薪資及聘用期間:月薪43,399元,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擇優列冊候補2員,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方式》

林護理長,(02)32332780轉132

張小姐,(02)32332780轉116

聯絡E-Mail
AP0437@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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