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徵科長1名|退撫福利業務|薦任8-9職等
● 具 3 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福利提供:本職務提供職務宿舍借用,得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
綜理退撫福利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投遞履歷,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上傳擬繳附文件;現職人員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另請檢附下列資料:1-5表格,請至本處網站(https://reurl.cc/rQDymN)\表單下載\臺東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人員職缺甄選應附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採線上投遞履歷者免另檢附)
2、臺東縣政府人事處甄選報名表
3、臺東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任評分表
4、切結書1份
5、臺東縣政府人事處甄選簡要自傳
6、將上述相關資料電子檔下載填寫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k30037@taitung.gov.tw)。
7、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莊專員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30
(三)備註:
1、 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 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4、 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