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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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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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1 ~ 115/05/2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科長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苗栗縣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都市更新建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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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 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都市計畫、地政、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需實際從事都市計畫、都市更新業務3年以上,具公務機關主管經驗、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政府主導都市更新計畫開發之規劃、推動及督導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業務監督相關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並親自簽名)及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最後任職職務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在職期間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證照等相關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人事室曾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都市更新建設組科長職務」,逾期 (以郵戳為憑) 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8771-2417曾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8771-2873魏小姐。

聯絡E-Mail
yunching@nlm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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