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工程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7 ~ 115/05/1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工程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本分署園區廣闊優美,汽車、機車均免費停車,宿舍正在籌備中】
Facebook
條件資格

1. 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2. 普考、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具土木、水利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須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各款之一者。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辦理河川管理工作及維設施修改善等。

2. 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務必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檢附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於前開系統一併上傳)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未達3年考績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69870#2570毛小姐。

聯絡E-Mail
mao@wra10.gov.tw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