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組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7 ~ 115/05/20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組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雲林縣
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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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等相關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限制轉調之情事,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另檢附相關文件。

2、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相關情形,依法迴避任用。

工作項目

1、分攤動產管理業務。

2、校園資產活化、出租利用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3、規劃執行太陽光電標租及履約管理。

4、綜合性業務及跨單位業務協調聯繫與辦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李小姐

連絡電話:(05)-6315261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

於應徵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確認內容無誤(需包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

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排列合併掃瞄為單一PDF電子檔(A4格式)上傳至該系統,文件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 現職派令。

2. 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學位證書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英語能力檢定及其他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甄選方式:

1、將就上傳及系統資料資格審查,倘書面審查不符任用需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必要時舉辦業務測驗。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任用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最長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聯絡E-Mail
a90038@nf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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