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局(科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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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5/15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地址
新竹市文化局(新竹市中央路109號及館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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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關等級考試以上及格,或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具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富責任感、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須配合業務性質輪值班。

3.具備相關經歷1年以上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4.無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1.主辦主題性藝文活動及相關展演計畫。

2.協辦各項藝文教育推廣、行銷宣傳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5月15日(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繕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附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請確認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資料正確。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視需要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本職缺為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本年5月底,如屆時未出缺,本職缺視同失效)

3.聯絡電話:03-5319756轉209人事室葉小姐或李小姐。

聯絡E-Mail
50098@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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