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局徵約用視覺藝術行政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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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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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8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地址
新竹市文化局(新竹市中央路109號及館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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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視覺藝術等文化相關系所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如美術、視覺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設計及相關行銷宣傳等系所。

2.國內外大學視覺藝術等文化相關學系,如美術、視覺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設計及相關行銷宣傳等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具備以下經歷或能力尤佳:

(1)具良好溝通協調、行政作業能力、吃苦耐勞者。

(2)具有藝術行政相關工作經驗、活動策劃相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視覺藝術研究、展覽、教育推廣及各項館舍營運、活動辦理等各項業務。

2.辦理美術館舍空間改善等各項營運庶務。

3.新竹寫生日及市集辦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5年5⽉28⽇以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據下列第2點應徵:

(1)最⾼學歷證書影本。

(2)政府機關或其他事業單位⼯作經歷證明影本。

(3)請於履歷上留可聯絡之電話及e-mail,以利聯繫。

2.應徵⽅式:請於本局公告附件區下載「新⽵市文化局約聘僱(含職務代理)暨約⽤⼈員履歷表(空⽩)」,相關資料請參考範例填寫,填妥後將:(1)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合併成1份A4⼤⼩之PDF檔1份及 (2)履歷表WORD檔1份,併同寄至「52008@ems.hccg.gov.tw」信箱,標題需註明「應徵視覺藝術科約用⼈員」。若未依前述規定應徵,不予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談。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有效,未獲遴⽤者恕不另⾏通知。

5.本職缺以⽉薪$38,948元進⽤,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

6.如有本職缺相關疑問,敬請聯絡:(03)5319756轉209 楊小姐或李小姐。

聯絡E-Mail
52008@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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