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寮鄉公所(辦事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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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5/1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辦事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屏東縣枋寮鄉海邊路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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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畢業,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人員,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情事。

三、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財行課業務或辦理其他交辦業務。

二、視本所業務需要,得隨時做職務指派及調配工作內容。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應徵。

(一)線上報名: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於5月11日(星期一)前,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填寫「個人簡歷」,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進入MyData個人資料服務網填寫「簡要自述維護」。

(二)報名資料: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高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畢業證書、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資料(英檢、採購證書等,無則免復)。將上述資料「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掃描成一個檔案於應徵系統上傳,並授權本所取得履歷資料,即完成線上應徵作業。

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並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始完成報名程序;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附件無法上傳請寄至電子信箱a660019@oa2.pthg.gov.tw(註明應徵枋寮鄉公所財行課辦事員),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本次甄選必要時,得擇優辦理面試,不合適者,恕不通知;如應徵者均無適當人員,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案為退休人員預估缺,正取1名,另備取1名(經簽核通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8)8782012-21人事室 蘇小姐。

聯絡E-Mail
a660019@oa2.pt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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