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主任)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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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5/15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主任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11209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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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專)院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具3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且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綜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不得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二、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37073831轉2211黃小姐。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4 ~ 115/05/13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科員)
115/05/21 ~ 115/05/26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徵1名人事主任|薦任7-8職等|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