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自強國民中學(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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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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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5/1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235005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1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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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 個月以上或2 年以上經驗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 word、excel 等)。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入學、註冊及編班等事宜及畢業生多元入學。

二、學籍登錄管理、學生各項考試工作、成績處理、校內外各種獎助學金申請。

三、協助教學研究、教學觀摩、各項比賽、各項會議事宜。

四、學生教室日誌檢查、作業抽查、校內班際競賽、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於本(115)年5月14日(星期四)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送235005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191號新北市立自強國民中學人事室收(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教務處約僱幹事)。

二、檢具文件:

(一)報名表(自行黏貼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張)。

(二)個人簡歷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用A4紙張影印於同一面)。

(五)經歷證明(如行政機關或學校工作經驗證明、個人專長、訓練進修研習或特殊優良表現等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

(六)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繳) 。

(七)切結書。

三、甄試程序: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正取1名、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校網站。

五、其他事項:本職缺係教務處幹事請假期間所遺職缺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限為115年5月25日至116年1月3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請假人銷假上班)後應無條件解僱。

六、連絡方式:電話02-22259469轉802人事室游先生;電子信箱: AF0546@ms.ntpc.gov.tw

聯絡E-Mail
AF0546@ms.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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