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課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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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11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課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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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專科以上畢業,經高考三級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無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且最近3年無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本所地政人員支領專業加給-表七)
工作項目
辦理地籍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5年5月11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一)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完成個人資料校對(如需更正請與貴單位人事確認)及簡要自述維護作業(履歷表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需檢附或上傳相片),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文件)。
(二)上傳附件(請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上傳):下列證明文件如有缺件,未於報名截止日前補件者視同不符資格,將不予通知面試。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最後一次銓敘審定函
4.最後一次考績通知書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予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從缺。
三、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18 ~ 115/05/24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技士1名|測量製圖業務|薦任6-7職等
115/06/01 ~ 115/06/05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約僱課員代理人2名|專科以上|地政業務
115/06/01 ~ 115/06/05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徵地政臨時人員1名|高中職以上、熟電腦
115/06/02 ~ 115/06/07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徵地政約僱人員1名|專科以上、熟電腦
115/06/03 ~ 115/06/14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技士|薦任6-7職等|正取1名|測量製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