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約僱課員代理人2名|專科以上|地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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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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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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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經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約僱5等1級280薪點(月支酬金38,948元)。

聯絡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5年6月5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5年6月5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9517282曾小姐。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E-Mail
am6655@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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