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科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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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1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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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最近5年內曾受記過以上處分。

工作項目

一、辦理檔案管理、銷毀等計畫規劃及執行事宜。

二、辦理公文點收、立案編目、檔案銷毀、檔案檢調應用、機密檔案管理、庫房管理等檔案管理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預估缺於115年7月13日出缺)採線上報名方式,均需完成下列(一)至(三)遞件及報名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檢具附件或以其他方式送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遞件:請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上傳附件: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需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三)文化部人事服務網應徵報名:請至前開服務網(網址:https://personnel.moc.gov.tw/)>徵才/新進專區>職缺公告及應徵>公務人員徵才,勾選本職缺並「報名」依式填列完成報名資料。

二、甄選方式: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三、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及電話:林小姐(02)23758368轉1213。

聯絡E-Mail
ning@bami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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