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幫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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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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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22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幫工程司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本分局復興工務段(桃園市復興區羅浮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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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並以土木工程、營建管理或交通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2.現職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省道橋梁養護管理相關業務。

2.辦理省道公路養護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1.本職缺係支領專業加給表七且得支領工程人員留任獎金。

2.機關每年度均另有個人評比績效獎金。

3.復興工務段額外支領公教員工地域加給。

4.提供公務車輛供人員外勤勘查及開會等公務使用。

5.工務段提供各備勤室。

聯絡方式

(一)本徵才使用電子履歷調閱功能,意者請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並請上傳以下證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現職派令。

3.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證照、英文檢定證書等文件。

6.現為交通資位制人員請另附服務證明書(含工作內容、比例、服務成績優良)。

(二)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或僅採書面審查,不合格者、資料不齊者或履歷表格式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視甄選成績得擇優候補,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02)86875173許小姐。

聯絡E-Mail
feng7108@t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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