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橋梁內業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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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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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5/26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交通技術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本分局復興⼯務段(桃園市復興區羅浮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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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熟悉Word、Powerpoint、Excel軟體,具證照尤佳。

(三)認真負責,能獨立作業。

工作項目

(一)辦理橋梁內業、各會議資料綜整、工務資料統計、簡報製作及計畫編寫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於「履歷填寫」填寫相關資料(含⾃傳),並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以下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且⼤⼩不超過10M):

1.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分證正反⾯影本(可註明僅供查驗⾝分⽤)。

3.專⻑證照影本。

4.⼯作經驗證明文件(含⼯作內容尤佳)。

(⼆)本職缺為幫工程司之職務代理⼈(約僱五等280薪點)僱⽤期間⾄115年公務⼈員⾼等考試二級考試正額錄取⼈員報到前⼀⽇⽌,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三)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切後果由當事⼈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談後進⾏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四)由本分局就應徵⼈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並得擇優列候補⼈員,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

聯絡電話:(02)8687-5175 邱⼩姐

聯絡E-Mail
chienjung17@t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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