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助理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4/29 ~ 115/05/1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助理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85號(近捷運忠孝新生站7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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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持有效身心障礙證明者為限。

二、 具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學歷者。

三、 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滿2年,且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者。

五、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經理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六、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工作項目

本局收發文及其他相關工作。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惠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

(一)金管會線上報名系統: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英文能力檢測成績證明(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15年5月14日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jIzMw==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

二、報名人員將先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者恕不通知;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02-27747203朱小姐。本次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另依據本局員工自律規範,本局同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得購買股票及其他金融商品,到職前(後)持有者,原則於一年處分完畢。請報名人員務須留意。

四、如經錄取到職後,應依本會訂定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暨所屬機關人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規定,配合職務性質及業務需要辦理跨會局職務遷調。

聯絡E-Mail
shain07@sf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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