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科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5/20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衛生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7樓(心理健康司)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並以心理、公共衛生、護理、醫事或法律學等科系(所)者尤佳。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具備2年以上衛生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主動服務熱忱,具團隊精神。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精神醫療網區域輔導計畫及轉型、創新規劃。

二、 辦理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相關事宜。

三、 規劃及推動強制住院及強制社區治療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5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2、王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692、蕭小姐。

聯絡E-Mail
mpyun128@mohw.gov.tw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13 衛生福利部(科員)
115/05/06 ~ 115/05/13 衛生福利部(科員)
115/05/05 ~ 115/05/12 衛生福利部(科長)
115/04/24 ~ 115/05/18 衛生福利部(科員)
115/04/23 ~ 115/05/21 衛生福利部(分析師)
115/03/25 ~ 115/05/18 衛生福利部(設計師)
115/05/11 ~ 115/05/18 衛生福利部(專員)
115/05/14 ~ 115/05/21 衛生福利部(視察)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