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技術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3/16 ~ 115/05/15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技術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813414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 38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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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3.未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採購相關作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PDF電子檔後上傳:(1)報名表(請下載繕打)、(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 銓敘部現職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採購專業人員證書、 (8)榮民證(非榮民免附)。
2.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上開報名表掃描成 PDF 電子檔 E-MAIL 予承辦人:宋小姐(信箱:schsiang@vghks.gov.tw、聯絡電話:07-3422121 #75111)。
3.甄選程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擇優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50%,筆試50%(「公文撰寫」1科50分鐘)。
(2)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22
高雄榮民總醫院(職業安全管理師)
115/05/15 ~ 115/05/22
高雄榮民總醫院(副技師)
115/05/15 ~ 115/05/29
高雄榮民總醫院(副技師)
115/06/04 ~ 115/06/11
高雄榮總徵契約醫務副技師1名|醫學工程/電機電子系畢業、臨床工程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