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科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1 ~ 115/05/2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6樓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熟悉電腦使用及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移工臨時安置及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相關業務。

二、移工通譯及協助移工重大傷病相關業務。

三、全國模範移工表揚活動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點選本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證明等,電子檔(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詳填任職年月、銓審、考績、獎懲等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1筆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文件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至「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管理組科員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89956193 陳小姐。

聯絡E-Mail
g7100011@wda.gov.tw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