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稅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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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26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稅務員
正取
2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南市
地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地址: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1、3-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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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級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現職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稅務員,或相當職務列等之職務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其他相關法規限制轉調情形;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辦理國稅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次徵才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5年5月26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聯絡資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已載明之考試、學歷、銓審、考績等資料均免附證明,請僅將身心障礙證明、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具財稅金融職系專長之相關證明(前揭資料未檢附者,視為無相關資格),及其他公務人員履歷表無法呈現之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本次公開甄選將擇優通知面試,正取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得視甄選情形擇優備取至多4名,列冊之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人事室廖小姐(電話:06-2220961分機610。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25 ~ 115/06/02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徵約僱稅務員1名|財稅相關科系或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