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技士)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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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5/20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環資技術
人員區分
技士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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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環境保護相關系所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土木工程、藥事、化學工程及原子能等職系,得調任環資技術職系)。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四)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環境教育法令研修、環境教育基金運用、環境教育國際交流、行政協調及執行等業務。

(二) 辦理淨零永續綠生活減碳行動旗艦計畫、推動淨零綠生活大聯盟維運與交流及綠生活場域創新轉型示範等業務。

(三) 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檢討精進與輔導及AI導入應用及相關業務。

(四) 辦理NGOs溝通、財團法人監督及管理、環保公益信託相關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5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5年5月20日前寄至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環境部環境保護司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環境保護司/技士】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ljchen@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初審合格者本部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部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環境保護司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708。

聯絡E-Mail
ljchen@moenv.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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