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徵科長1名|薦任9職等|國會聯絡政策規劃與立院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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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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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5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科長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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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具國會聯絡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五)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國會聯絡事務之政策規劃、分析、研擬及執行。

(二) 綜理立法委員關切及立法院質詢事項之分辦及追蹤。

(三) 綜理立法院院會及委員會議程事項、立法院黨團委員及相關委員會之聯繫。

(四) 綜整監察院巡察聯繫事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5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5年5月25日前寄至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環境部秘書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秘書處/科長】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hryo@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初審合格者本部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部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秘書處游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470

聯絡E-Mail
hryo@moenv.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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