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政司科員|薦任6-7職等|正取1名|民航運輸規劃與航權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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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8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交通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航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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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並以交通、運輸、航運、物流、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交通行政職系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民航運輸規劃與政策之核議、監督、管理及航空保安等業務事項。
二、民航運輸營運管理相關業務審核。
三、國際及兩岸航權諮商與民航管制、標準等項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4月20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 作內容證明文件)、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有則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張小姐(02)23492529。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13
交通部(科員)
115/05/07 ~ 115/05/12
交通部(助理員)
115/05/06 ~ 115/05/13
交通部(科員)
115/05/11 ~ 115/05/18
交通部(專員)
115/05/13 ~ 115/05/20
交通部(科長)
115/05/18 ~ 115/05/31
交通部會計處專員1名|薦任7-8職等|現職主計人員
115/04/22 ~ 115/05/22
交通部徵駕駛1名|現職編制內優先|小客車以上駕照
115/05/28 ~ 1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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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28 ~ 115/06/01
交通部徵1名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大學以上|公路監理業務
115/06/01 ~ 115/07/15
交通部徵駕駛1名|編制內現職優先|小客車以上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