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徵業務助理1名|專科以上、文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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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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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6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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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畢業,態度親切、高度服務熱忱及自我情緒管理良好。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作業,熟悉美工軟體及影片製作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1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公文收文、發文及歸檔等業務。

(二)屆期公文催辦與通報。

(三)郵件寄送業務。

(四)訪客接待業務。

(五)輪調協辦其他地政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職務預估出缺時間為115年7月20日;薪資依115年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每月32,460元。

(二)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請敘明經歷、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簽名。2.畢業證書、證照、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3.以A4規格影印裝訂,信封註記應徵行政課業務助理,並於115年5月26日前寄送或親送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 。

(三)本所擇適合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正備取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吳先生或廖小姐,地址:32001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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