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學士以上|多國語文能力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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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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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6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移民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大隊部(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2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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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具有國內外學士以上學歷。

二、具有(相當)全民英檢證書初級以上者尤佳。

三、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四、具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五、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五、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六、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一、辦理大隊部各項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用通訊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徵才專區,中區事務大隊大隊部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逕將Excel電子檔於115年 月 日前傳送至(ruru20358@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5年 月 日前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大隊部林小姐收(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2號4樓),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單位職稱(中區事務大隊大隊部佐理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不合者不退件。

2.聯絡電話:04-24725101#508林小姐

3.檢附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信封上請註明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3)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5)接受電腦證照訓練、語言檢定證書及汽(機)車駕照等資料影本。

4.擇優3至5人以電話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1至2名額外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本職缺係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分發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7.本職缺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8,948元/月。

8.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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