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桃園區農改場徵技工2名|需現職工友資格、田間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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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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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3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技工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新屋本場: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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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需為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2.身心健康,無酗酒、賭博及酒駕等不良紀錄。

3.具有田間工作經驗者佳。

4.薪資視薪點而定,最高為3 萬9,270 元(薪點170)。

工作項目

作物改良科

1.配合用人單位進行農糧作物之育苗、栽培、管理、田間調查、收穫等工作。

2.操駕大型農用機具。

3.臨時交辦事項。

作物環境科:

1.協助農機田間試驗。

2.農機具定期保養及維修。

3.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場服務者,請於115年5月31日下班前(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備妥下列文件逕行送達或掛號寄達本場,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應徵單位名稱)技工』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一) 履歷表1份。

(二)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三) 戶籍謄本影本。

(四)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五)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 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錄取後繳交)。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場通知到職任用,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非現職人 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亦不另退還。

聯絡方式:03-4768216#110,徐先生。

聯絡E-Mail
bp1036901@tydai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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