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約僱代理人1名|戶政業務|高中職以上|電腦文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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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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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1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苗栗縣
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戶政事務所(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1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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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三、其他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有相關職務代理經驗者為佳。

(三)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

工作項目

一、戶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徵才公告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5年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1樓(苗栗縣政府民政處戶政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竹南鎮戶政事務所約僱代理人-A610100,(本案聯絡人:賴小姐、電話:322451)

三、 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 僱用期間:

約僱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或如未分發錄取人員或分發人員未報到,亦應於公告分配結果次日起第16日或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 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4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3,384元;調薪按照政府規定修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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