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總務處約用技術員(電機系/水電證照優先)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6/0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綜合業務處第一校區總務行政組約用技術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主要工作地點為本校 第一 校區(辦公室地點),除前開主要校區外,包含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8244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遷調。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

(二)熟諳電腦打字、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獨立思考、抗壓性、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四)電機相關系所畢業。

(五)具有乙級以上室內配線證照或水、電相關證照者優先考量。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八)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至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九)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0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十)待  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臺幣3萬8,460元整。(另支其他專業技術專業加給第一級1,500元、或機水電專業加給第一級2,000元;支給專業加給類別將視錄取人員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專業技術證照,擇一專業加給種類支給,支領機水電專業加給需具機水電專業背景且具相關專業證照)。

工作項目

(一)校區各棟建築、公共區域水電設施維護管理。

(二)每日收受各單位維修申請單,安排聯絡廠商按單逐一修繕。

(三)緊急處理臨時突發狀況之水電設施故障事宜。

(四)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6月5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查詢本校職缺,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依式填寫履歷,並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3.相關工作證明及相關專業證照等佐證資料影本,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

1.採筆試及面試方式,其中筆試科目為語文素養、公文。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於截止收件後,擇優以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甄選,資格條件不符合、未獲通知甄選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三)聯絡電話:

1.用人單位:07-3814526轉(分機53301),(綜合業務處第一校區)(張組長)。

2.收件單位:07-3814526轉(分機12114),人事室(鄧小姐)。

聯絡E-Mail
flyaway717@nkust.edu.tw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