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工代賑秘書室人員1名|高中職以上、低收入戶優先
(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耐心、細心及服務熱忱。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五) 語文能力要求:臺語普通。
(一) 本局各項憑證及繳款單用章。
(二) 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
(三) 協助公文傳遞、資料繕打。
(四) 電話接聽應答、接待訪客及諮詢民眾、茶水準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3279250/post
2.(115)年度本市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欲申請者,請於 115 年 5 月 25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秘書室-局本部)」。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9,500元)計算。
2.工作期間:預計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以機關通知為準。候補期間得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無合適得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