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約僱人員(280薪點)環保輔導計畫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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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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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環資技術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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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領有證書者。

2.嫻熟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3.思慮敏捷,具積極主動之工作服務態度及溝通協調能力。

4.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工廠環保及安全輔導計畫督導。

2.辦理製造業環保技術輔導工作。

3.辦理污染防制設備加速折舊證明、研究發展投資抵減及進口貨品適用減免稅捐用途證明申請書案件之審核。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5.本職務為1年1僱,初次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離職或服務證明書、服役證明(男性)、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聯絡E-Mail
ywchiue@i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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