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約聘技術員1名|醫護公衛碩士或2年相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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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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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衛生行政
人員區分
約聘技術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3樓(本署新興傳染病整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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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醫護、公衛、生科相關科系之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擅長溝通協調,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統計分析等操作尤佳。

※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流感疫苗及大流行疫苗政策規劃及推動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5年05月28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 登錄報名資料,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請將報名成功後收到之系統回復電子郵件留存(如未收到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並務必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身分證件情形具結書等相關資料影本(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掛號寄送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3樓新興傳染病整備組盛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新興傳染病整備組約聘技術員」,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視為不合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

3.聘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117年1月21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薪資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相關規定以薪點328標準支給,約新台幣45,624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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