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事務人員徵才1名|專科以上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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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6/10
職務列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事務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一、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事務人員薪酬支給表」以第一級32,455元支給。 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一、填寫「應聘人員基本資料」(附件1) 二、檢具應聘文件,依以下順序排列整合成一個「應聘文件PDF檔」: (一) 報名表(含簡歷表、具結書) (附件2)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影本 (五)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3) (六)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附件4)。 *徵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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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者。 (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得先以歷年成績單報名;如若錄取,須於報到日繳驗畢業證書,否則將撤銷錄取資格。)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細心負責、溝通表達清晰,無不良紀錄。 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

三、具電腦文書作業編輯能力(Word、Excel、PPT、PDF等),並能獨立作業者。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五、不得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教務處公文登記桌、公文信件收發傳送及辦公環境清潔維護。

二、教務處各項會議、活動準備(場地、茶水、便當等)。

三、各單位一般性通知調查彙整及回覆。

四、教務長室一般性事務工作(財物管理、盤點及其他行政庶務等)。

五、協辦各項會議報告資料彙整及回覆。

六、協辦教務長室各項會議、活動、評鑑業務等。

七、支援教務處各組事務性工作。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附註:可能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項目。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7321104 分機 82012 張小姐

E-mail:study@tea.ntue.edu.tw

聯絡E-Mail
bibo54d@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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