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局學務創新人員徵才6名|需校安培訓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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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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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6/0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學務創新人員
正取
6
候補
6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共計有6校6職缺,詳細內容請參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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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甄選資格,依下列資格及順序:

(一) 具有教育部校安(包括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培訓合格證書)。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 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紙本郵寄應徵方式辦理,請填列簡章及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如下(一式5份),請寄至22024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安室王玟婷小姐收):

(1)報名表,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依序裝訂成冊,影本需簽名加註「與正本相符」。

(2)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或蓋私章)。

(3)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

(4)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於3月25日後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項公告-電子公告」,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6名外,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6名,候補期間為4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4.本職缺預計115年8月3日報到。

5.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6.若有疑問,請洽:02-29603456分機2561王小姐。

7.報名表及職缺內容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Ia_4wJFJvQAvd5jpa_o9bFBRHAjzluhM?usp=drive_link

聯絡E-Mail
aj0333@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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