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徵約用人員1名|博物館學/文化資產碩士、文物典藏與行政經驗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國內外大專院校碩士以上畢業,具博物館學、文化資產、歷史學、人類學、民族學、藝術管理、文化行政、原住民族研究或其他相關文化領域學歷背景者。
三、 具博物館、文化機構、文物典藏、文化資產保存、展覽教育或行政管理等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資料建檔、檔案管理、公文撰擬、會議紀錄、資料彙整及行政協調能力。
五、 具計畫執行、進度控管、經費核銷、採購行政、會議或活動辦理經驗者尤佳。
六、 具原住民族文化、文物典藏、文化襲產或博物館相關工作經驗者,得優先考量。
七、 工作態度積極、細心負責,具團隊合作精神與溝通協調能力,並對博物館實務及原住民族文化保存工作具熱忱
八、 薪資以月薪新台幣42,426元計算。
一、 辦理原住民族文物典藏管理、入藏登錄、資料建檔、盤點及保存維護相關作業。
二、 辦理典藏資料、研究資料、影像紀錄、文獻檔案及數位資料之整理、建置與維護。
三、 協助執行研究典藏組年度計畫、專案計畫、委託案、採購案及相關行政作業。
四、 協助辦理原住民族文化、文物及文化襲產相關資料蒐集、整理、紀錄與成果彙整。
五、 協助辦理文物徵集、捐贈購藏、典藏諮詢會議、專家審查會議及跨機構聯繫協調事項。
六、 辦理公文簽辦、預算執行、經費核銷、採購行政、會議籌辦及一般行政庶務。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報名方式:填寫約用人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請貼妥本人2吋照片)、切結書(附件二)各1份;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採購證照以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文件,於115年5月22日(星期五)前郵寄(以郵戳為憑)「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6號十一樓之1_A3室,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研究典藏組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者均不予受理。
2.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3.聯絡人:黃先生 07-3359920#14 cheng6712@mail.tacp.gov.tw
詢問業務內容請洽研究典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