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約僱技士(畜牧動物技術)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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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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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2 ~ 115/05/26 (已截止)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動物技術
人員區分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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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畜牧、動物科學、獸醫或農業技術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畜牧、動物技術相關知識,並具有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畜牧場及畜禽飼養場登記與管理、畜牧業農情調查、畜禽產品檢驗、畜禽產品藥物殘留、畜禽之育種及繁殖技術、畜牧汙染防治、食農教育及其他畜禽管理相關事項。

2.動物飼料及飼料添加物輔導管理及其他動物飼料相關事項。

3.斃死畜禽化製管理相關業務。

4.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案件查處。

5.防疫等公務車輛管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職務編號:A600020)。

二、本職缺月薪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事管理員87897158分機7145;業務問題請洽范組長87897158分機7162。

聯絡E-Mail
by1267@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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