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徵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專科以上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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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1 ~ 115/05/21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司法行政
人員區分
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臺灣橋頭地⽅法院(⾼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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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如為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須滿十年以上之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應公務人員考試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或其他職務相關工作。
聯絡方式
相關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請逕⾄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啟事下載,網址如下: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ctd.judicial.gov.tw/
錄取名額:擇優儲備人員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惟下次甄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資格。
連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758 趙小姐
歷史關缺
115/04/22 ~ 115/05/15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三等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