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徵約用職安專員1名|需安衛管理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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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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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29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職業安全衛生
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嘉義縣
地址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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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 進用期間:進用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表現良好予以續聘,每次聘期為一年)

2. 資格要件:需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一般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

(2) 一般大學以上畢業,具1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並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

3. 薪資待遇:新臺幣4萬1,174元/月。(依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專責人員敘薪及調薪作業要點進行調薪)

工作項目

1. 推動及籌組安衛家族和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召開輔導團運作及工作進度檢討會議、安全衛生輔導及諮詢事項。

2. 專責人員至少輔導一百家事業單位(每家二次)。

3.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事項。

4. 協助事業單位申請安全衛生設施或器具等補助。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應檢附證件:請檢附履歷表(附照片)、身分證影本、同資格要件所應附之證明文件及相關證件。

2. 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 書面資料請以掛號郵寄「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 ,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2) 經書面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口試,證件不足或不合格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概不退還。

(3) 聯絡人: 周小姐( 電話:05-3620123#8048 )。

3. 甄選方式:經書面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口試,依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4. 口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 本公告之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本府得隨時補充之。

聯絡E-Mail
aa910924@mail.cy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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