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癌症防治組約用助理-A徵才1名|大學學歷、行政經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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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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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2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衛生行政
人員區分
癌症防治組約用助理-A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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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學士學位資格,有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稔電腦操作,具備Excel、Word、power point、notion等軟體/應用程式操作且具有ChatGPT、Claude等AI軟體運用能力尤佳。

3.具服務熱忱、耐心、細心、良好情緒控管及溝通協調能力。

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如能適任時,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癌症防治相關業務計畫之期中審查相關庶務及費用撥付等工作。

聯絡方式

1.報名手續: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5年5月25日以前郵寄或親送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癌症防治組(以郵戳或癌症防治組收文章戳為憑,逾期者以放棄論),信封上註明應徵「癌症防治組約用助理-A職缺」。

2.資格審查: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1)本署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該職缺之我要報名/報名登記最下方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體格(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5)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3.甄試方式及日期:

(1)甄選方式:口試及筆試。

(2)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驗證,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3)甄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4.錄取通知作業:

(1)錄取名單將於本署「人才招募」網頁公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署得予從缺。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候補,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等級相同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遴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待有出缺時另行通知。

5.工作薪資:本職缺為定期契約約用助理,月薪38,030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6.相關管理規定:請至本署網站首頁/健康促進法規/人事類/約用人員項下下載參閱。

7.洽詢電話:(02) 2522-0559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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