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約用醫師1名|需胸腔專科醫師證書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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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6/30
職務列等
職系
醫學工程
人員區分
約用醫師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南市
地址
工作地址: 1.院本部: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 2.大同院區:臺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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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具有醫師證書及胸腔專科醫師證書,如具勞工體檢醫師資格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1.門診、住院及值班醫療業務。

2.其他學術研究、醫療支援和社區醫療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意者請附以下文件(未附者視為資格不合)

(1)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請至胸病院網站首頁(http://https://www.ccd.mohw.gov.tw) 關於本院→ 單位介紹 →行政部→人事室→資料下載,下載填寫《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統一格式,未依本院格式視同資格不符)〞,並請務必在簽章處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及胸腔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5)他相關證書(含各類檢定)影本

(6)報名方式

A.電子郵件報名:將上開附件簽章後掃描寄至「personnel@ccd.mohw.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內科-約用胸腔內科醫師。各項應徵資料依序彙整於同一檔案(PDF檔) 。

B郵寄報名:郵寄地址「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人事室收」信封上並註明「應徵內科-約用胸腔內科醫師」。

(二)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1.甄選方式:初審資格條件後,另【擇優通知面試】。

2.甄選結果:於本院網站公告甄選結果,錄取人員請依公告時間回電確認。但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予以從缺,重行公告辦理甄選。

(三)報名所附資料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7)2705911分機3271張小姐。

聯絡E-Mail
personnel@ccd.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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