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護理長1名|師(三)級|碩士+5年區域教學醫院經驗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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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4/11/17 ~ 115/06/30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衛生行政
人員區分
護理長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南市
地址
1.仁德院區: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 2.大同院區: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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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碩士(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具護理師證書。

2.具5年以上區域教學醫院(含)臨床護理工作經驗。

3.具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4級資格。

4.具效期內ACLS證書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證書(Level Ⅲ)。

5.近3年論文發表至少2篇。

6.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師(三)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事。

工作項目

1.單位年度工作計畫之擬定、執行與檢討。

2.推動單位護理品質管理:環境衛生、儀器設備、衛材與藥品管理等。

3.負責跨科室協調與溝通。

4.工作常規、流程及護理標準擬定、執行與查核。

5.單位人力評估、運用(包含排班)、教育訓練與考核。

6.處理單位內危機、病人安全或異常事件,並適時通報。

7.推展一般及負壓病房相關業務事宜。

8.協助護理科教學研究及護理品質業務推動。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3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且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畢業證書及英檢及格證明(無者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2.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附以下文件(未附者視為資格不合):

1.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30日前,填妥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本院網站/關於本院/單位介紹/行政部/人事室/資料下載,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欄位,並於簽章處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碩士(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及護理師證照影本。

5.其他相關證書(含各類檢定)影本。

6.區域教學醫院(含)以上工作年資證明文件(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等證明文件)。

7.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4級證書影本。

※報名方式:

(1)電子郵件報名:將上開附件簽章後掃描寄至「personnel@ccd.mohw.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護理科-護理師兼護理長(師三級)。各項應徵資料依序彙整於同一檔案(PDF檔) 。

(2)郵寄報名:郵寄地址「717203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收件人:「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科-護理師兼護理長(師三級)」,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甄試時間及筆試、面試須知:

1.甄選方式:初審資格條件後,【擇優通知筆試】,筆試通過後【擇優通知面試】。

2.評分方式:自評表40%,筆試30%,面試30%。

3.錄取方式:面試後一周內將於本院網站公告甄選結果,錄取人員請依公告時間回電確認。但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予以從缺,重新公告辦理甄選。

4.錄取通知:甄選結束並俟核定後於本院網頁『徵才招標-錄取公告』公布錄取名單,錄取人員應配合本院需求日期到院工作,如無法配合,請勿投件。

5.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另本院為醫療機構,全院採排班及輪班制度,需配合排班於周六、周日及國定假日上班,國定假日需配合業務調移,未能配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6.所繳交或陳述資料與事實不符者,經查證屬實,撤銷錄取資格。

7.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信人,收信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未附回郵信封者,視同毋須退還證件。

聯絡E-Mail
personnel@ccd.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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