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藥師徵才5名|大學以上+藥師執照+臨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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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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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4 ~ 115/05/3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藥事
人員區分
藥師
正取
5
候補
0
工作地點
花蓮縣
地址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及豐濱分院(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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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學歷: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

2、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執照、藥師證書及中藥學分證明(16學分)。

3、經歷:具2年以上教學醫院、長照或臨床藥師經驗尤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尤佳。

工作項目

1、中西藥調製、處方評估、用藥諮詢、UD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須配合24小時輪班及接受調度執行分院業務)。

2、長照業務及臨床藥事照護。

3、配合本院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無菸醫院、健康促進醫院、傳染病防治......等)。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3)8358141#1213陳小姐

聯絡E-Mail
person@hwln.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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