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徵駕駛4名|職業大客車執照、現職公務員優先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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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4/11 ~ 115/06/10
職務列等
職系
安全保防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4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 898 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總務科 電話:(03 )2160123#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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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限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人員 。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身體健康(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駕駛、公文遞送及其它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請於115 年 6 月 10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 2 吋照片(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明文件、體格檢查表、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等相關資料。

3.駕駛薪點為 120~170 點,薪餉約為新台幣 33,190~39,270 元,加班費另計。

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聯絡E-Mail
tina825534@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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