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徵營養師2名|大學以上+營養師執照+汽機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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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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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衛239、衛282)
正取
2
候補
0
工作地點
宜蘭縣
地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宜蘭縣宜蘭市健康路二段2-2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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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歷,具營養師執照。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三)需具備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需檢具證明文件),能獨立作業。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開放文件格式ODF)、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有溝通協調能力者。

(五)具高度工作熱誠、有耐心、責任感及能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辦理社區營養業務暨衛生保健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4萬3,400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依計畫一年一僱,若計畫停止或經費不足,本計畫進用之工作人員即不再續僱。進用期間視各該年度進用計畫及成績考核得予續僱。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5.汽、機車駕照影本,於115年5月25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高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保健科約用人員(衛239、衛282)」。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yuwen098936@mail.e-land.gov.tw。

(四)本次甄選正取2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5高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保健科電話(03)9322634分機2319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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