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徵1名約用駕駛(長照接送專車)
(一)具職業駕駛執照。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三)最近6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且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四)應至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施行健康檢查,就任前應施行「一般體格檢查」及每年應施行「一般健康檢查」。
(一)辦理宜蘭縣「長期照護體系高齡者專車接送補助試辦计畫」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業務。
(二)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3萬2,136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依計畫一年一僱,若計畫停止或經費不足,本計畫僱用之工作人員即不再續僱。進用期間視各該年度進用計畫及成績考核得予進用。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5.汽車駕照影本,於115年5月25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高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員山鄉衛生所約用人員(衛213)」。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yuwen098936@mail.e-land.gov.tw。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5高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員山鄉衛生所(03)9221575分機25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