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徵臨時人員1名|高中職以上、熟電腦、工程經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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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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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7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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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 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具服務熱忱。

2.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 具汽、機車駕照者佳。

4. 具工程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2. LINE群組案件回復。

3. 違章查報(含招牌、障礙物)及臨時道路使用申請。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xizhi.ntpc.gov.tw/index.jsp )「業務專區/人事室/其他表單申請」下載「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於報名表「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或蓋章;敬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汽、機車駕照影本

4. 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於115年5月27日前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信封上應註明應徵職稱「工務課臨時人員2」與白天連絡電話。

二、 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三、 本次公開徵選,依名次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後補資格。

四、 聯絡人及電話:02-26411111轉209 陳課長。

五、薪資標準:新臺幣32,450元/月。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本所郵寄。

聯絡E-Mail
al2260@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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