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徵約僱技佐1名|專科以上|工程預算與採購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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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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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6/0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職務代理約僱技佐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北區4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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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性別不拘,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中華民國 國民、身心健康,素行良好,具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須具有電腦操作能力、熟悉Windows微軟應用軟體,且中文打字速度應配合業務需求,並能吃苦耐勞者。

三、配合業務需要,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礎知識、學校申請計畫文件初步審核能力、公文處理、檔案管理、資訊作業及管理等專業知識。

四、具有簡報製作及美術設計編輯能力尤佳。

五、不得為本局機關長官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六、本局各級主管長官在其主管單位中,不得為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七、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工作項目

一、學校年度新、修建工程預算籌編及統籌款業務。

二、學校工程採購相關業務督導協助。

三、學校修建工程品質、進度管控、督導與協助。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任用期間:

一、依機關實際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土木工程職系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10月底)。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俟簽奉核准後,再辦理僱用事宜;正取人員如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6個月內有效。

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5日(星期五)前檢具相關逕送(寄)本局工程科簡碩廷股長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技佐(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地址:臺北市信義區11008巿府路1號北區4樓,TEL:2720-8889轉3323);或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應繳表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以上影本即可)。

三、個人自傳約300字(請以A4紙張正楷親自書寫,內容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聯絡E-Mail
edu_sb.25@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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