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徵臨時約僱社工1名|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體能狀況須能配合外勤、緊急及夜間勤務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一、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申請案之審查、資格異動及總清查作業。
二、訪視欠費被保險人:填寫訪視記錄表,請受訪視之被保險人本人或其家屬簽名(面訪2人/每天),並至系統鍵入相關訪視資料。
三、地區性之國民年金推展活動場次:填具國民年金「推展活動紀錄表」及「推展場次彙整表」,依據各場次(12場/年)辦理時間裝訂相關資料,含課程表、人員名冊簽到表、講義、活動照片及滿意度問卷等。
四、培訓地區性種籽人員(1場/年),裝訂相關種籽人員名冊簽到表、課程表、講義、照片及理解度評估表等。
五、主動協助弱勢民眾申請保險費補助。
六、訪視勞保局提供未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及喪葬給付等專案訪視名冊。
七、配合國民年金政策執行之其他事項與交辦事項。
一、聯 絡 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4)7532261。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29日中午12時止(以「送達日」為準,若以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方式:親送、郵寄報名,郵寄請用掛號寄至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陳小姐收(04-75322261),請註明: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國民年金服務員甄試。報名收件後通過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甄試,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報名應檢附以下資料各5份:
(一)簡式履歷表(5份,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 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四)汽、機車駕照影本。
五、甄選日期及地點:甄選日期為115年6月2日(星期二)上午8:10,地點為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
六、甄選方式:
由本府組成甄選委員會,採口試與筆試方式。
七、錄取方式:
(一)依總分排名錄取正取1名,同分數時,以口試之工作經驗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二)正取1名,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八、僱用期間及待遇
(一)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工作待遇:待遇薪資每月薪點3萬3,421元計酬。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