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徵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都市計畫、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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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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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都市計畫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407662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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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都市計畫、地政、商學、土木、建築、機電、景觀、法律及資管、不動產經營管理與土地開發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一)督導廠商辦理社宅物業管理、設備維護保養、報修,以及辦理社宅招租、資格審查、看選屋、入住點交、退租點交等作業。

(二)其他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 僱用薪資:5等1級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二)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代理原因消滅止或無條件解雇止(此為留職停薪代理人職缺)。

(三) 實際工作項目及工作地址由機關指派。

(四) 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5年 6 月 4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簡式(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簡式(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如具有相關業務1年以上工作經驗,請詳細敘述工作內容,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4.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6.具有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在職證明)。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五)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

(六) 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七)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八)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九)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303王小姐。

聯絡E-Mail
ys2620987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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