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徵約用人員1名(身心障礙者適用)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專科以上畢業並具2年以上公務機關地政或不動產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具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一、辦理非都市土地衛星變異點查報、土地編定管制及違規裁罰相關業務。
二、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清理業務。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證件:
1. 應徵⼈員簡歷表
(請至臺南市政府⼈事處網站/「徵才專區」處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 。
2.學經歷證明文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有效之身心障礙証明。
二、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南市政府⼈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請於截止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含未附前項指定之簡歷表),恕不受理。
三、如無法上傳⽂件可透過電⼦郵件寄送相關附件⾄ Aa9127016@mail.tainan.gov.tw ,並註明「應徵地用科(L019084)約用五等身障人員」
四、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項下。
六、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連絡電話:辛小姐 (06)2991111分機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