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徵稅務員1名|委任5等或薦任6-7等,辦理增值契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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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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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5/29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稅務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總局(330211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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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二、具有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稅捐稽徵等相關業務。(增值契稅科)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如另有特殊功績之證明文件再以PDF檔案上傳,餘則免附。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本職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局入口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公告專區-錄取公告)。

三、本職缺為現缺。

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622阮小姐

聯絡E-Mail
10038417@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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